談小微企業代理記賬 就中小微企業代理記賬問題,日前回龍觀工商注冊機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哪些企業適宜代理記賬 回龍觀工商注冊機構認為:按照財政部1994年6月23日發布的《代理記賬暫行辦法》,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條件的小企業,應當委托經過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一般是指專門記賬公司或者其他社會咨詢服務機構。 代理記賬機構必須具備的條件 依據財政部的有關規定成立和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是至少有三名持有會計證的專職從業人員,同時可以聘用一定數量相同條件的兼職從業人員。二是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三是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會計管理制度。四是機構的設立必須依法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回龍觀工商注冊機構特別強調:從事代理記賬業務資格,經審查符合條件并領取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后,方能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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