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和個人獨資企業 日前,回龍觀工商注冊機構就一人有限公司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進行了詳細解讀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在國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以上編輯:回龍觀公司注冊) 二者的區別,主要有: 1、投資主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本段編輯:回龍觀工商代理)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而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佚堄^工商注冊機構提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稱公司。 3、設立條件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并沒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只需“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形式未作出任何強制性規定。 4、稅收征繳規定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稅法規定,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秶鴦赵宏P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從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5、投資者責任承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僅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情況下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回龍觀工商注冊機構特別指出: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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